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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宿迁市2009年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9年,全市紧紧围绕“促发展、拉内需、保增长”的大局,立足服务百姓、服务基层、服务发展,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一创一保、两减两提”的总体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连续四年完成减排任务,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2.9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镇)饮用水源水质
2009年,市区、泗阳县、泗洪县、沭阳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湖泊水质
2009年,骆马湖宿迁境内水域总体水质为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下同),富营养化程度为中营养水平;洪泽湖宿迁境内水域总体水质为Ⅳ类,呈中度富营养状态。
(三)重点流域水质
8个淮河流域水质目标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0%,与上年持平。
2个南水北调(东线)目标控制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四)河流水质
实行“河(湖)长”制的34条重点水环境功能区河(湖)水域的69个监测断面中,有45个断面达标,断面水质达标率65.2%,同比上升了11.6个百分点。
全市13条主要河流中,有7条达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比去年增加3条,综合评价各条主要河流分别达到以下标准:
Ⅲ类水质:京杭大运河、新沂河(南偏泓)、濉河、怀洪新河;
Ⅳ类水质:古黄河、新汴河、老汴河、沂南河、徐洪河;
劣Ⅴ类水质:古山河、六塘河、新濉河、溧河。
影响我市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等。
(五)农村地表水
全市农村地表水中,Ⅱ类水质占1.4%、Ⅲ类占43.1%、Ⅳ类占51.8%、Ⅴ类占2.4%、劣Ⅴ类占1.3%。综合水质达标率为84.6%,与上年相比,提高8.2个百分点,高于省年度综合达标率目标值17.6个百分点。其中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达到省年度综合达标率目标值。
三、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市、县、区均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327天,良好率达89.5%,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全市共监测降水样品175个,PH值范围在6.70-7.83之间,全年未出现酸雨。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全市声环境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要求。市区及所辖各县区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2.0—54.7分贝(A)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泗洪县、沭阳县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市区及泗阳县声环境质量基本持平。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于62.2—67.7分贝(A)之间,声环境质量级别均为好。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较好。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以内,市区及各县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数值分布在67.5-87.0纳戈瑞/小时之间,原野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测量范围为69.4-73.1纳戈瑞/小时,γ辐射空气累积吸收剂量率为90.1纳戈瑞/小时,均处于辐射本底水平。
六、生态环境状况
根据2008年和2007年的30米分辨率的陆地卫星TM图像进行生态景观遥感解译,结合2008年宿迁市环境统计资料,采用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等5个分指标计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评价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变化情况。200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7.5,生态环境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并通过国家考核。全市共实施减排项目24个,削减COD3123吨,削减SO2751吨,扣除2009年新增量后,实现COD减排432吨、SO2减排511吨,累计COD和SO2削减比例分别为7.4%和8.7%。
(一)水污染物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5287.5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006.06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0281.51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42427.79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8272.45吨,生活废水排放34155.34吨。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200.92吨,其中工业源排放18251.92吨,生活源排放6949吨;烟尘排放量为11121.07吨,其中工业源排放9889.07吨,生活源排放1232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792.8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3.2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73.1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83%。
八、环境管理状况
(一)环保投入
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260255.30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3.1%,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3248.86万元,污染源治理投资47006.44万元。
(二)环境法制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成市环保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现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七大类共计155项行政权力在网上正常运行。
发布市、县(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全市实行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企业168家。其中,绿色企业17家、蓝色企业114家、黄色企业28家、红色企业9家。
(三)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887个,其中市区审批项目376个。
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清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82个,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和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市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单位安全许可证发证率100%、监督检查率100%。市、县均编制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进一步规范;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医疗废物已基本实现了集中焚烧安全处置;制定并启动了《宿迁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甲型H1N1流感疫情下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置。
(四)环境污染防治
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年投资1.98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5万吨/天,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5万吨/天。市区投资1.18亿元,完成管网铺设101.81公里,三个县城污水管网也在逐步配套。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3.61%,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9.96%,同比增长14.15个百分点。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全市31个“十一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完成率达93.5%,其中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导流工程完成率达100%,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达90%,位居江苏淮河流域8市前列。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建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大饮用水源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对保护区的污染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生态建设与保护
全市建成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沭阳县新河镇)、18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和244个市、县(区)级试点村。新建33套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全年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零火点记录,基本实现全面禁烧工作目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全年秸秆全量还田170万亩,旋耕灭茬460万亩,秸秆还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环境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环保四进”工作,全市新建成省级绿色学校8所,市级绿色学校35所、绿色社区5个,环保教育基地5个。
创新环保宣传教育形式,着力强化环境文化宣传。定期编发环保知识短信,组织开展了环保文化墙创作和百场 “环保电影放映进社区”活动,与市直7个部门联合举办了“减少污染,珍爱家园”联合环保行动,举办丰富多彩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播放《蓝天碧水促和谐》、《应急演练》等环保电视宣传教育片,扩大宣传效果。
进一步加强传统媒体宣传。全市在市以上主流媒体用稿达495篇、网站用稿达664篇幅(不包括市局网);在环境宣传主阵地《中环报》用稿41篇。组织开展以“生态宿迁、满意环保”为主题的“环宿环保行”记者采风采访活动。有效地宣传了宿迁环保工作,扩大了生态宿迁的知名度,提高了环保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七)环境科技
推动成立宿迁市环境友好企业家协会,倡导发展循环经济,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节能减排,推行环保自律。推荐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废气污染治理技术15项,其中宿迁天成纸业有限公司本色浆再生造纸废水循环利用工程被江苏省科协评为2009年“金桥工程”示范项目。组织申报科研项目5个,立项4个,其中省级2项、市级2项。省级立项的《农村户用小型生活污水“发酵+微型生态湿地”处理技术》课题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1家企业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八)环境监测
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围绕地表水、地下水、城镇饮用水源、河湖底泥、环境空气、环境噪声、γ辐射和污染源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环境要素,组织开展了环境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总量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专项监测等工作。全年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280432个(含自动监测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数据193843个,占总数据量的69.1%;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33253个,占总数据量的11.9%;其他数据33970个,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
(九)环境监察
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涉铅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发区“专项整治月”行动,加大了对涉砷、涉铅行业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监管与查处力度。整治期间,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监察队伍3100多人次,检查企业近1500家(次),后督查检查企业65家(次)。
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努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594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12批35人、来电520个、网上举报37起。主要涉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方面。按期办理答复率、结案率均达100%,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市环保局被省环保厅授予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全市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25件。涉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和环境宣教等多个方面,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
(十)环保能力建设
市环境预警监控与应急中心经市编委批准正式成立。建成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宿城新区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和3座城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视频)子站。
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仪器进行了升级改造, 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54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系统、5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和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部接入市环境预警监控平台,实现省、市、县(区)联网,对重点污染源、大气、水环境现状等实行24小时实时远程预警在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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