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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一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获得检测资质
发布时间:[2010-7-27 17:03:29]     作者:[]     出处:[总量处]     发布人:[办公室]

 

近日,宿迁沭阳蓝天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现场核查,正式获得省厅委托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工作的资质。

宿迁沭阳蓝天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位于沭阳扎下镇纬一路1号,该站点布局符合机动车尾气检测布点规划要求,已安装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系统,能实现核发数据联网传输,符合A类检测机构要求。这是我市继宿迁金盾机动车排气监测有限公司通过省环保厅委托以来建成的第二家机动车排气监测机构,从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广大车主开展尾气监测,办理尾气排放环保标志。 (张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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